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05-00601
发文字号: 陕发改能源〔2005〕1051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能源〔2005〕1051号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府谷清水川电厂工程核准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05-11-02 17:10:00
陕发改能源〔2005〕1051号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府谷清水川电厂工程核准的批复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5-11-02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府谷清水川电厂工程核准的批复
榆林市发展改革委,省投资集团公司、陕西煤业集团公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府谷清水川电厂工程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05〕2048号),现转发给你们,请据此抓紧开展有关准备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要求建设。项目业主要保障资本金按时足额到位,并加强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管理,确保该项目按计划建成发电。
二○○五年十一月一日
主题词:电厂 工程 核准 批复
抄送:省水利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局,省电力公司、地方电力公司。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5年11月1日印发
共印20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