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05年煤矿安全改造项目
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
投资计划的通知
省监狱管理局、陕西煤业集团公司:
为了贯彻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议精神,加快推进煤矿安全改造工作,提高煤矿安全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了2005年第三批煤矿安全改造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发改投资〔2005年〕2025号),现将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
本次下达煤矿安全改造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39829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178万元,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296万元,地方配套495万元,企业自筹25448万元,银行贷款11412万元。韩城桑树坪改造投资10823万元,下峪口矿改造投资11556万元,象山矿改造投资6151万元,朱家河矿改造投资1650万元,西固煤业改造投资1004万元,白水矿改造投资540万元,黄陵一号矿改造投资2150万元,监狱局崔家沟矿改造投资5955万元。
请按照上述安排和国家有关国债项目管理规定要求,抓好项目的实施和管理。选择具备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设备材料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采购,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实施监理,对国债资金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分季度将项目实施情况书面报我委。
二○○五年十一月七日
主题词:煤矿安全 国债 投资计划 通知
抄送:省财政厅 、煤炭工业局、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5年11月7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