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鸡市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基地
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宝鸡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上报宝鸡市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基地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宝市计农字[2005]160号、发改农字[2005]350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宝鸡市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农经[2005]161号)和《国家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宝鸡市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基地项目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区以提高小麦生产能力,增加粮食供给,满足市场需求为主要建设目标。项目建成后,改善和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8万亩,年产优质小麦原种12.5万公斤,良种630万公斤,优质小麦20吨。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陈仓、凤翔、岐山、扶风、眉县等5县区。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建设优质小麦原种和良种繁育基地2.13万亩,生产基地40万亩.修建检测室、种子库、晒场等设施3850平方米,桥涵闸等水工建筑物848座,抽水站18座,衬砌渠道182公里,铺设输水管道197公里,修复机井90眼。购置育种科研、节水灌溉、病虫害防治、土肥检测等仪器设备750台(套)(见附表3)。
三、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投资计划见附表1、2),其中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投资2000万元,我省地方配套投资1000万元。在地方配套投资中,省配套500万元,市配套251万元,县(区)配套249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一年。
该项目2005年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2000万元我委以陕发改投资(2005)376号文已下达你们,中央投资只用于育种、农业、水利等生产性建设。在地方配套投资中,省配套500万元投资计划我委另行下达。
四、基地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要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投资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项目的初步设计由省发改委商有关部门审批;投资在200万元以下、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经我委同意后由你委负责审批;投资在50万以下的项目设计文件,由你们商有关部门审批。在基地建设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标准和建设内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时,由你委报省发展和改革委审查批准。
五、基地建设资金是国家发展优质粮食生产的专项投资,必须专款专用。市基地办作为项目建设单位,统一管理建设资金,要在银行设立专户,专项列支。国家、省、市的资金应足额划到市基地办统一使用管理,同时市基地办也要管好县(市、区)配套资金的使用,确保市、县(市、区)配套资金的落实。
六、基地建设资金投入大、牵涉面广、政策性强,你委要充分发挥综合平衡和协调作用,搞好基地建设的管理工作,同时发挥财政、农业、水利、农机等部门的积极性,保证基地建设顺利进行。
附件:1、宝鸡市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概算表。
2、宝鸡市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分行业概算表
3、宝鸡市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基地建设方案
二OO五年十一月十日
主题词:基地 实施方案 批复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农业厅、水利厅、农机局,宝鸡市政府、财政局、农业 局、水利局,各基地县(市、区)政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5年11月10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