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05-00647
发文字号: 陕发改交运〔2005〕1119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交运〔2005〕1119号  关于府谷至河曲公路黄河大桥项目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05-11-17 11:07:00
陕发改交运〔2005〕1119号  关于府谷至河曲公路黄河大桥项目的批复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5-11-17

关于府谷至河曲公路黄河大桥项目的批复

陕西省府谷县黄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上报《关于府谷至河曲公路黄河大桥项目申请核准的报告》(府黄函[2005]1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按照企业投资方式修建府谷至河曲公路黄河大桥,现就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关于桥位。原则同意选址在府谷县清水川北口,大桥两端分别与府谷至墙头公路和韩家楼至河曲公路相接。
  二、关于标准及规模。拟建大桥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计算行车速度60公里/小时,桥梁宽12.0米,全长约837米,设计荷载-公路Ⅰ级。另按二级公路标准修建两岸连接线约137米。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约7000万元,资金由你公司筹措。项目按经营性公路建设,建成后按程序申请设站收费。
  请据此开展相关前期工作,依法办理土地使用、环境保护、河道管理等手续,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有关规定。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主题词:公路  大桥  项目  批复                           
抄送: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陕西省交通厅、水利厅、土资源厅、环保局,山西省交通厅、水利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局,黄河上中游管理局,榆林市发展改革委、忻州市发展改革委。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5年11月17日印发  

                                   共印3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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