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05-00657
发文字号: 陕发改社会〔2005〕1136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社会〔2005〕1136号  关于请编报2006—2010年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项目规划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05-11-21 10:15:00
陕发改社会〔2005〕1136号  关于请编报2006—2010年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项目规划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5-11-21

关于请编报2006—2010年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镇、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项目规划的通知

西安、咸阳、渭南、汉中、延安、榆林市发展改革委(计委)、建设局(委)、规划局、文物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工作,实施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历史文化街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项目,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请编报2006年—2010年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项目规划的通知》。根据国家通知精神,现就编报项目规划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由各有关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镇、村)所在地县以上人民政府提出拟实施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项目。
    二、申报材料应当包括申请报告、项目(历史文化街区)的重要性和现状分析报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三部分。
    (一)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简要介绍经批准的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对项目(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要求、项目(历史文化街区)的保存状况、拟实施项目的工程内容、投资估算等。
    (二)项目(历史文化街区)的重要性和现状分析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主要反映该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沿革、风貌特色、重要程度、基本现状、主要问题等的文字介绍,项目在城市(镇、村)中的位置图、现状平面图、主要地段街巷的立面图,反映街区历史风貌特色及存在问题的照片等。
    (三)保护规划包括:依法批准的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中划定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历史文化街区的详细规划图、基础设施规划图、街区主要街巷的立面图及重点维修历史建筑的初步设计平面图和立面图等。
    三、有关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镇、村)所在地县以上人民政府,按照要求将申报材料分别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文物局,由以上部门将经审查符合规定的项目的有关材料,于2005年11月25日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建设厅、文物局。
    四、省建设厅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文物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遴选工作完成后,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建设厅、文物局将经审查符合规定的项目的有关材料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国家文物局。
 

               省发展改革委         省建设厅         省文物局

              二OO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历史文化名城  规划  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5年11月21日印发
                             共印30份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