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05年煤矿地质勘探中央预算内
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
陕西煤业集团公司:
为了加快大型煤矿项目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投资[2005]2333号文件下达了我省2005年煤矿地质勘探投资计划3118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026万元,企业自筹2092万元。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中,下达给韩城矿务局象山煤矿452万元、澄合矿务局西卓煤矿483万元、蒲白矿务局白水煤矿91万元。具体项目与投资计划详见附表。
请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国债项目,选择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监理单位对项目实施监理。对国债资金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落实配套资金,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保证安全施工。每季度向我委能源处报送工程进度。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05年煤矿地质勘探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05]2333号)
二OO五年十二月八日
主题词:煤矿 勘探 国债 通知
抄送: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煤炭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5年12月8日印发
共印1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