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贫困地区
反对铺张浪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计委),杨凌示范区发展计划局:
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小组《关于贫困地区反对铺张浪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开电明字〔2005〕1号),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贫困地区反对铺张浪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05〕32号),明确提出了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禁用公款吃喝、严格控制各类节庆和演出活动、坚决杜绝各种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加强对公费出国的管理、简精会议、加强公车和日常办公费用管理、严格财政公共支出管理、定点扶贫单位要带头反对铺张浪费行为、严格奖惩、抓好落实等十一条具体要求和措施。上述两个《通知》切中时弊,提出的问题在我省各地都有不同程度的显现,推出的措施得力,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全省各级发展改革部门都要在认真学习、全面贯彻两个《通知》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发改委系统职能和工作特点,加强对机关自身的管理工作,着重做好楼堂馆所项目控制、杜绝形象工程、灾后重建和定点扶贫等四项具体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机关各项管理工作
各级发展和改革部门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加强机关日常管理工作入手,杜绝铺张浪费之风。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公务接待标准,按照热情周到、有利公务、节俭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开展接待工作,本系统工作人员到贫困地区调研、检查工作期间,坚持一切从简,不得接受公款宴请,提倡用工作餐,禁止饮酒,严禁工作人员用公款大吃大喝。要加强对公费出国的管理,严禁干部借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用公款变相出国旅游。要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和经费开支,要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精简公文数量,压缩公文篇幅,提高公文质量,提高机关办事效率。要加强公车和日常办公费用管理,严禁贫困地区超标准为机关及领导配备、更换公车,禁止借用下级单位车辆,严禁公车私用,在日常办公中,要注意节约每一度电、每一滴水、每一张纸,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
二、继续严格控制楼堂馆所项目建设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继续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和培训中心项目建设的通知》(中办发[2003]3号),尤其是贫困地区,一律不准审批新建、购买机关办公楼、培训中心以及其他非经营性楼堂馆所项目。办公用房确有困难的,应首先从机关现有办公用房存量中调剂解决。确需新建、加固改造的,由市发展改革委报经省发展改革委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得提高建设标准,突破概算投资。严禁对办公楼进行高档装修。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政权设施等建设项目,也必须依据国家有关专项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严格按照建设程序办理。
三、坚决杜绝各种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项目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加快本地区经济发展和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为工作着力点,做好发展规划的编制、扶贫开发项目的策划,以及前期工作的推进等,不得超标准建设道路、广场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不得搞形式主义的达标升级活动,不得向基层单位下达招商引资指标,不得用扶贫资金为各种经济活动提供担保,更不得挪用扶贫、救灾等专项资金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四、全力做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实施
今年我省部分地区遭受暴雨洪水灾害,受灾面广,损失严重。受灾地区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实施,确保国家安排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按时完成。
五、做好定点扶贫工作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深入定点扶贫地区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以此为基础,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本地区资源优势,提出切实可行的脱贫思路和产业发展规划,为定点扶贫地区发展出谋划策,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做好项目的策划、前期推进、招商引资等具体工作。参加定点扶贫的工作人员要自觉履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积极主动地指导和帮助贫困地区搞好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各项工作,同时要时刻牢记宗旨,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自觉纠正超标准的接待安排,尽职尽责完成各项扶贫工作任务。
二OO五年十二月八日
主题词:贫困地区 节约 通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5年12月8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