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陕西省2007年退耕还林工程
荒山造林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
投资计划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林业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关于下达2007年退耕还林工程荒山造林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07〕203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07年退耕还林工程荒山造林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投资计划(详见附表)下达给你们。
国家下达我省退耕还林工程荒山造林任务140万亩,总投资7000万元。各市县要按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要求,从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总目标出发,结合今年下达的其它工程营造林建设任务,统筹安排好退耕还林工程荒山造林投资计划,确保省、市下达的营造林目标责任指标全面完成,并将投资计划和执行情况报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厅备案。省上将组织力量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稽察。
附件:陕西省2007年退耕还林工程荒山造林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投资计划表.xls
二○○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退耕还林 投资计划 通知
抄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林业局。
抄送:省财政厅、审计厅、统计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10月22日印发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