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基础设施
建设项目后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区)发展改革委、食品药品监管局:
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首批实施的项目已进入后期工作阶段。做好项目后期管理工作,对于全面考核项目建设,检验设计、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审查投资使用是否合理,保证形成的固定资产顺利转入使用和如实计增固定资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现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改投资[2006]2359号文件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的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就做好项目后期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标准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新建和改造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规范、标准,已经全部完成工程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各项内容,并取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消防、规划、环保、城建档案等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的,必须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要在组织初验并符合设计要求的基础上,向当地政府发展改革委和省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经批准后,由当地政府发改委牵头,组成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它有关方面专家参加的验收小组,对工程实物及技术资料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购置项目完成购置手续的,购置单位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发改委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当地政府发改委牵头,按购置项目要求组织验收。市级药检所实验室改造项目的技术审评验收,结合工程竣工验收一并进行。
验收小组必须认真听取各有关单位的工作报告,严格审查工程档案资料并实地查验建设工程和设备安装情况,并对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质量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验收报告。不合格的工程不予签字通过,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落实完成,必要时进行复查。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备案。
二、认真做好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准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的文件,是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依据。新建、改造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项目竣工或完成时,应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单位,按规定内容编制。建设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组织领导,严肃财经纪律,实事求是地编制决算,做到编报及时,数字准确,内容完整。决算报告要逐级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审批,在未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批复之前,原机构不得撤销,项目负责人及财务主管人员不得调离。
三、严格进行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所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均应依法接受审计监督。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目的是为了确定工程竣工决算的编制是否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工程造价的实际情况。建设单位应在建设项目初步验收结束后,按照规定及时编制竣工决算,并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提出审计申请。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对建设项目准备阶段资金运用情 况、预算(概算)执行情况和项目竣工决算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并形成审计报告。
四、全面搞好项目环保、消防、质监、档案等专项验收
基建档案是基建项目从立项到竣工交付使用,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计算材料、预决算材料、声像等全部文件材料。建设项目档案资料是工程建设的实际反映,是维护使用和改扩建的技术依据。建设单位应及时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保证档案资料的准确、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项目档案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并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归集、整理、装卷成册。
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建设单位及时接收房产及其它资产,将原在建工程资产转增本单位固定资产,登记固定资产台账。
上述工作完成后,省发展改革委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进行全面验收,主要审查项目是否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和投资实施,是否在批准的期限内实施完成,是否达到预期的效果,是否存在违规违纪等问题。
各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后期工作,切实加强对项目后期工作的组织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在当地政府发改委的指导和帮助下,认真负责地做好项目后期工作,确保项目建设的标准和质量。
二OO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项目 管理 通知
抄送:省财政厅、建设厅、审计厅、统计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10月29日印发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