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07年丹江干流防洪工程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
投资计划的通知
商洛市发展改革委、水务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下达2007年第一批江河治理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07〕1329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07年商洛市丹江干流防洪工程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 500万元。具体建设内容和投资安排详见附表。
请接通知后,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2007年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附后)和我委审批的初步设计抓紧组织实施。请你们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落实配套资金,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附件:1、2007年商洛市丹江干流防洪工程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表.xls
2、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2007年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二○○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水利 投资 计划 通知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省财政厅、审计厅、统计局,商洛市政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10月29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