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07-00898
发文字号: 陕发改社会〔2007〕1519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社会〔2007〕1519号  关于西安美术学院学生公寓及创作室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07-10-30 14:41:00
陕发改社会〔2007〕1519号  关于西安美术学院学生公寓及创作室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7-10-30

关于西安美术学院学生公寓及创作室
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西安美术学院:
  《关于我院投资建设“学生公寓及创作室”的立项报告》(西美院字〔2007〕45号)收悉。为适应你学院教育教学发展的需要,改善办学条件,经研究,同意你学院在老校区内建设学生公寓及创作室。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该项目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其中:学生公寓14000平方米,创作室6000平方米。
  二、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200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你学院自筹解决。
  请据此办理相关手续,抓紧编制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二○○七年十月三十日

 


主题词:高校  建设  批复
抄送:省教育厅、建设厅,西安市发展改革委、建委、规划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10月30日印发
                           共印20份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