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07年陕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
投资计划的通知
西安、宝鸡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服务业建设项目2007年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要求(发改投资〔2007〕2298号),现将陕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2007年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项目情况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陕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是我省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项目,搞好项目建设对改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环境,提升服务水平,推进中小企业快速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陕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2007年共投资2150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500万元(一次性补助投资),银行贷款7490万元,地方配套500万元,项目单位自有资金13015万元。请严格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建设程序,加强对项目监管,切实落实自筹资金等各项建设条件,确保项目如期完成,发挥效益。
三、项目法人单位要全面负责项目建设,及时向我委报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附件:1、陕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2007年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表(分发有关市、区)(不上网)
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服务业建设项目2007年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不发各市)(不上网)
二○○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服务业 投资 计划 通知
抄送:省财政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10月31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