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韩城市大前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80万吨/年焦化技改项目备案的通知
韩城关于韩城市大前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市经济发展局:
报来韩城市大前焦化有限责任公司80万吨/年焦化技改项目(韩经字〔2007〕50号)收悉。该项目建设地址为韩城市龙门镇,总投资5163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原有年产30万吨小焦化生产线,并在此基础上利用原有场地和部分公辅设施建设2×63孔TH4350D型捣固焦炉及与之配套的备煤、筛储焦、干熄焦、化产回收装置及公辅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80万吨冶金焦的产能。经审查,该项目符合《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规定,同意备案。
请据此协助企业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并在初步设计方案中进一步完善节能评估专篇及资源综合利用方案,同时按焦化行业结构调整意见要求淘汰落后产能,待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后,于开工建设前15日报告我委。
二○○七年十一月二日
主题词:焦化 项目 备案 通知
抄送:省国土资源厅、环保局、安监局、工交办,渭南市发展改革委。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11月2日印发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