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07年省应急体系建设
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省应急管理办公室:
陕应急办函[2007]10号收悉。为了提高我省应急能力,省政府以陕政发[2007]40号文批复了《“十一五”期间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业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各市区,各部门都十分重视,各自承担的重点项目前期工作都有一定进展。现根据省政府2007年第15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下达2007年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重点项目建设投资计划1916万元,用于《规划》确定的2007年8个重点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和总投资经省应急办评审后,按基建程序另行审批)。
该项资金从2007年省本级财政超收中安排,请按有关程序办理请款手续,并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加强资金使用和管理。
请省财政厅相应成立预算和拨款。
二○○七年十一月五日
主题词:下达 投资 计划 通知
抄送:省财政厅、审计厅、统计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11月5日印发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