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07-01010
发文字号: 陕发改投资〔2007〕1726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投资〔2007〕1726号  关于做好15个扩权试点县2008年专项建设资金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07-11-19 09:42:00
陕发改投资〔2007〕1726号  关于做好15个扩权试点县2008年专项建设资金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7-11-19

关于做好15个扩权试点县2008年专项
建设资金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扩权试点县(市)经济发展局:
  为了促进15个扩权试点县加快发展,省上在年内一次性安排部分专项建设资金支持各县产业发展。为了用好这批资金,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安排范围
  陕政发[2007]25号确定的户县、高陵县、岐山县、凤翔县、兴平市、三原县、神木县、靖边县、吴起县、志丹县、韩城市、华县、旬阳县、南郑县、柞水县等15个县(市)。
  二、项目安排原则
  根据各县(市)确定的优势产业发展规划,每个县(市)选择2-3个在建产业化项目,优先安排在工业园区集中建设的产业化项目。项目安排不分所有制。尽量避免与其它专项资金重复安排。
  三、投资补助方式
  补助采用贷款贴息方式,贴息期为一年。拟补助项目基本建设贷款应达到2000万元以上。
  四、项目申报材料
  1、项目法人情况和项目概况;
  2、有关土地、规划、环评手续;
  3、项目的核准、备案文件;
  4、基本建设贷款合同和银行原始信用凭证;
  5、填写产业项目基建贷款贴息申请表(表格附后)。
  五、项目报送方式
  由15个扩权县发改委根据上述原则提出备选项目,于11月23日前直接上报省发改委,同时抄送各市发改委。各县发改委对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今年是第一次安排扩权试点县专项建设资金,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把关,精选项目,发挥资金的带动作用。

  附件:权县产业项目基建贷款贴息申请表.doc


                                二OO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扩权县△  资金  安排  通知
抄送:省财政厅,各市发展改革委。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11月16日印发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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