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07-01033
发文字号: 陕发改高技〔2007〕1759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高技〔2007〕1759号  关于陕西宝光真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扩增十万只陶瓷真空灭弧室生产能力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07-11-27 09:07:00
陕发改高技〔2007〕1759号  关于陕西宝光真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扩增十万只陶瓷真空灭弧室生产能力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7-11-27

关于陕西宝光真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扩增十万只陶瓷真空灭弧室生产能力
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省信息产业厅:
  你厅《关于转呈陕西宝光真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项目初步设计评审的函》(陕信发〔2007〕273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工程初步设计,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址
  该项目建设地点设在陕西宝鸡宝光路53号宝光集团有限公司内3号建筑及1号建筑。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该项目设计规模为新增130台(套)工艺生产设备,在现有厂房基础上进行改扩建,达到年新增10万只陶瓷真空灭弧室的生产能力。
  三、生产工艺及设备选型
核心工艺采用“一次封排”工艺,使用专用夹具对零部件进行定位,放入自动运行的大型真空炉中烘烤、排气、焊接及封口,一次完成真空灭弧室焊接余封排的生产过程。
同意主要设备选型。
  四、总平面及建筑结构
  总平面布置:根据总体规划,本次设计对厂区总图现状未作改动,改建的部分位于3号建筑及1号建筑,改建面积为902.5 m2,其中净化部分为386.1 m2,位于3#建筑西部中跨。
建筑结构:空调机房面层高度为6.3m,做钢筋混凝土面层,净化部分结构梁顶高度为6.1m,不做屋面维护处理,吊顶高度为3.2m。管道在吊顶与结构梁之间外露。厂房窗下距室内地面1.2m以下采用标准粘土砖外墙,1.2m以上的外墙采用双面波形彩钢板,中间填75厚超细玻璃棉,屋面采用双面复合保温彩钢板,设置自然采光通风器。
  五、公用工程
  该项目改造厂房的原有生产、生活给排水及消防给水设计已经到位,净化采用JK-1空调系统,空调机为组合式空调器,高效送风之各净化房间;水源为工厂自用井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厂区的给水管网运行良好,可为本次改造工程提供所需用水;厂区排水可就近排入原有排水系统。
  六、消防、环保、节能及劳动安全卫生
  同意消防、环保、节能及劳动安全卫生设计。施工图设计中要根据国家规范和我省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落实具体措施。
  施工图消防设计需经省消防部门审核。
  七、概算
  核定该项目概算总投资为6272.65万元,详见附表。
  请你们据此通知企业,按照国家高技术示范项目管理规定,抓紧项目建设,争取早日投产。

  附件:总概算表.doc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高技术  初步设计  批复
抄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省环保局,省安监局,省消防总局,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司。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11月27日印发
                                                                     共印15份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