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咸阳市节水灌溉示范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咸阳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和市水利局《关于上报咸阳市“十一五”期间第一批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可研报告的报告》(咸发改〔2007〕197号)收悉。经研究,并征求省水利厅意见,现就你市泾阳县、兴平市、三原县、乾县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水资源短缺一直是制约我省农业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和水分生产率,是实现我省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了引导和推动我省节水灌溉事业的健康发展,同意在你市泾阳县、兴平市、三原县、乾县建设节水灌溉示范项目。
二、项目建设节水灌溉面积17800亩,其中泾阳县5200亩,兴平市3000亩,三原县5600亩,乾县400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渠道衬砌、渠系建筑物改造、铺设输水管道及水源建设等。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798万元,其中泾阳县199万元,兴平市200万元,三原县199万元,乾县200万元。建设资金主要由申请国家补助和地方自筹解决。项目建设期1年。
请据此批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完善组织实施和运行管理措施。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水利 可行性研究 批复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省水利厅,咸阳市水利局,泾阳县、兴平市、三原县、乾县人民政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11月27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