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部植物化学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建设项目通过验收的通知
杨凌西部植物化学工程研究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请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我委于2007年11月15日组织以陕西师范大学生命学院王喆之教授为主任的验收委员会,在杨凌示范区对你公司承担的西部植物化学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项目进行了验收。验收委员会听取了该项目验收总结报告,实地察看了建设现场,审查了项目验收材料,听取了咸阳德利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质询。
验收委员会认为该项目资料齐全完整,资金使用合理,基本完成了《国家计委关于西部植物化学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计高技[1998]2364号)所确定的项目建设目标和任务,符合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项目验收要求。该项目对于提升我国植物化学产业的技术水平,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开发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加快植物化学成果产业化有较强的推动作用,一致同意通过项目竣工验收。希望你公司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科技创新,为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杨凌西部植物化学工程研究发展有限公司承担建设西部植物化学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项目验收意见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高技术 项目 验收 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11月27日印发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