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07-01049
发文字号: 陕发改法规〔2007〕1778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法规〔2007〕1778号  关于报送我委200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暨依法行政工作总结的函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07-11-27 10:46:00
陕发改法规〔2007〕1778号  关于报送我委200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暨依法行政工作总结的函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7-11-27

关于报送我委200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任务
完成情况暨依法行政工作总结的函

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陕西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依法行政办[2007]4号)精神,我委对2007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并对2008年工作任务作出了初步安排,现随文报上。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依法行政  工作总结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11月27日印发
                                    共印4份

附件: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2007年度依法行政
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暨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方略,加快推进依法行政是实施这一方略的重要内容。我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陕西省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和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陕西省200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确定的目标和要求,主要领导亲自抓,法制机构具体抓,各处室分头负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项部署的落实,圆满完成了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2007年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年来,我们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建立依法行政责任制,完善工作制度,努力提高本委依法行政的水平;坚持把推进依法行政与加快发展改革结合起来,积极开展立法研究,认真办理立法征询意见,着力改善发展改革领域的法制环境。
  (一)积极推进立法工作。一是完成了《陕西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已于2007年3月31日经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2007年7月1日施行。二是参与了《陕西省秦岭保护条例》的调研、起草和修改工作。该条例已经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已进入人大审议程序,预计年内将获通过。三是开展了《陕西省投资条例》、《陕西省循环经济条例》、《陕西省重大项目稽察办法》和《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办法》的立法研究工作,为下一步进入正式立法程序做了必要的前期准备。四是认真完成送我委征求意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研究工作。全年共计对30多部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草案,从有利于促进发展、推进改革的角度,组织有关处室,结合工作实践认真进行研究,提出修改和完善的意见、建议。五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对于我委制定和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在出台前都由法规处进行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还定期开展政策实施评估,及时将不适宜、不适应的规定予于修改。每项新法颁布后,均按法律规定对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今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对全委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一次系统清理。
  (二)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对于我委制定和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我们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开展政策实施评估,及时将不适宜、不适应的规定予于修改。每项新法颁布后,均按法律规定对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今年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对全委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一次系统清理。在制发规范性文件中,我们严格按照省政府81号令规定,严格制发程序,严格法律依据,广泛征询听取专家和管理相对人的意见,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并按要求及时向省法制办备案。
  (三)继续实施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按照我委制定的《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公开实施细则》,明确我委政务公开的内容、方式方法、责任主体和信息发布时限要求等。现在,通过互联网我委网站,关于我委的职能、办事依据和程序、印发的正式文件、重大项目进展、召开的重要会议等主要政务信息,可很方便的获取。另外,我委还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
  (四)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一是开展电力执法机构和队伍的组建。为了保证《陕西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的顺利实施,我委针对现行电力执法体制不顺,相对比较混乱的现实,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了研究论证,提出组建陕西省电力执法总队,在电力主管部门的委托授权下统一负责电力执法工作的意见,已报省编制主管部门审批。二是组建节能执法队伍,开展大规模的节能执法检查。贯彻执行《陕西省节约能源条例》,需要一支了解节能政策、掌握前沿技术和熟悉行业状况的专业执法队伍,根据这一实际状况,在我委的着力推动下,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了陕西省节能监察中心。陕西省节能监察中心于2007年8月15日正式成立后,对政府机关、宾馆大厦、大中型企业等二十多家单位的能源管理情况和能源利用情况进行了节能监察,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我委建立并严格执行了委办公会议制度、法律顾问制度、重大事项督办制度等,项目审批、资源配置、政策制定等所有行政决策均通过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对于涉及到法律风险的问题,还聘请法律顾问提供咨询意见。今年以来,我委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五)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陕西省节约能源条例》和《陕西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等新近出台的与我委工作和职能联系极为紧密的法规进行学习宣传。一是结合《陕西省节约能源条例》的贯彻实施,我委通过开展节能知识竞答、领导访谈、重要信息发布、电视跟踪报道等多种形式对有关法律政策规定、节能的常识、节能监察工作的开展以及节能的重大意义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力争使节能工作在较短的时间内能够深入人心。二是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实施开展学习宣传,我委购买了物权法单行本送发全委干部职工,保证人手一册供大家学习。还先后多次选派有关人员参加了国家和省上各种形式的物权法培训班,扎实推进物权法的学习宣传。三是将包括《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陕西省节约能源条例》、《陕西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在内的20多部与我委工作职能密切相关的,作为我委行政执法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汇编成册,形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律法规规章汇编》,下发全系统学习贯彻,同时还将这些内容上网,建立网上法律法规资料库,供大家网上学习。这对于系统内广大干部职工准确掌握发展改革委执法界限,严格依法行政具有重要作用。
  (六)进一步加强了政策法规研究工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安排部署,我们完成了《陕西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政策体系研究》课题,按照我委党组的安排,牵头起草并完成《关中经济区若干重大问题研究》报告,完成了《陕西省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发展的重大举措研究》。这些重大问题的研究,为政策法规的研究和出台提供了理论储备。
  二、明年的工作安排
  (一)继续加强立法和执法工作。一是完善与我委职能有关的各层次立法,着力改善我委的法制环境,对于长期由我委负责,但缺乏法律依据的工作职能,加快立法进程,以法律形式明确我委职责。对于上位法虽然规定了我委职责,但内容比较笼统的,及时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对于由其他部门牵头负责的法律、法规,要积极参与,结合发展改革工作需要,充分表达我们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做好立法工作,保证我们的工作不缺位,也不越位,为依法行政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抓紧《陕西省投资条例》、《陕西省重大项目稽查办法》、《陕西省循环经济条例》和《陕西省高技术产业促进条例》等重要法规、规章的调研起草。三是继续加强招投标管理,按照进一步理清各部门职责,建立统一的招投标规范的思路,加强相关制度建设,规范招投标行为。四是进一步研究分析我省发展改革系统可能引起复议、诉讼的行政行为,积极借鉴和学习各方面经验,规范行政复议的受理、审查、决定等工作程序,制定行政复议文书规范格式以及完善有关制度,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二)进一步深化普法教育工作。按照《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五五”普法的实施方案》的具体安排,扎扎实实开展普法工作。一是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法律。计划明年举办节约能源、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行政执法培训班;组织一次法律知识考试,督促干部职工开展法律知识学习。二是积极开展专项法律宣传。认真抓好《陕西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陕西省秦岭保护条例》出台后的学习宣传工作。另外,要结合工作的需要,在普法的内容上坚持有序推进,不断深入。不仅要重视实体法的学习,还要重视程序法的学习,既要注重专业法的学习,还要重视基本法的学习。在普法的形式上,要以提高普法的效率和效果为目标,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学习。
  (三)加强政策法规研究,增强理论储备,不断提高依法治理工作的水平。根据发展和改革工作的需要,在完善宏观调控、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实施结构调整、加快职能转变等方面,大力加强政策法规研究工作,及时提出针对新情况的应对策略和措施,形成丰厚的前瞻性政策理论储备,为相关政策措施及时上升为法律法规打好基础,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四)抓好推进依法行政其它工作。认真实施政务公开制度,抓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抓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制发工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