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陕西省2007年乡镇综合文化站
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杨陵示范区发展改革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改善农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基础条件,促进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国家发展改革委2007年安排664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支持我省的综合文化站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投资[2007]307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07年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仅用于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土建部分。对各项目的建设计划,请按照项目建设基本程序和预算内投资管理的具体要求严格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建设内容和扩大建设规模。
二、要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具体要求进行项目管理。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要在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中的选择。
三、要认真做好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设立专门帐号,专款专用。市、县级政府要确保各方面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省上配套资金将另文下达),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项目按期完工。
四、各级发展改革委、发展改革局要会同文化部门加强项目管理,从严把关,认真组织项目的实施和监管。
附件:1、陕西省2007年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总表(不发地方)
2、陕西省2007年乡镇综合文化站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总表.xls
二OO七年十二月三日
主题词:乡镇文化站 投资 计划 通知
抄送:省财政厅、文化厅、统计局,各市(区)文化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12月3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