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07-01069
发文字号: 陕发改社会〔2007〕1825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社会〔2007〕1825号  关于长安大学新校区三期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07-12-03 15:35:00
陕发改社会〔2007〕1825号  关于长安大学新校区三期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7-12-03

关于长安大学新校区三期建设工程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长安大学:
  《关于长安大学新教学区(三期)建设项目征地立项的请示》(长大基[2007]255号)收悉。为适应你校教育教学发展需要,结合省教育厅意见,经我委研究,同意你校建设新校区三期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总建筑面积8.36万平方米。主要用于学生公寓、学生浴室及后勤服务楼等后勤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二、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2300万元,资金由你校自筹解决。
  请据此办理有关建设手续,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二○○七年十二月三日

 

主题词:高校  建设  批复
抄送:省教育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西安市发展改革委、建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未央区人民政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12月3日印发
                          共印20份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