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07年新农村电气化县
考评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渭南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实施意见,促进我省农业和农村现代化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07年省电力公司重点开展了杨凌、阎良、潼关3个区县的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电网基础设施、供电运行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得到显著改善,通过各市初步考评,基本达到《新农村电气化县标准体系》要求。经研究,我委将组织省级有关部门和专家,对 杨凌、阎良、潼关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情况进行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新农村电气化县考评机构
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主要包括110千伏及以下电网建设、安全生产及优质服务水平、降损节能等工作,涉及农业、电力等部门,按照考评工作要求,成立新农村电气化县考评委员会和考评专家组(具体名单附后)。
二、考评内容及方式
新农村电气化县考评工作主要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农村建设的相关要求和《新农村电气化建设考评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考评指标主要包括供电可靠性、安全经济性、供用电和科技人才建设等方面。考评采取听取工作汇报、现场检查及资料审查等方式,由专家逐项审查考评内容并打分。
三、考评日程安排
12月5日-8日,依次考评潼关、阎良、杨凌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详细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各市发展改革委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抓紧做好新农村电气化县考评的相关准备工作。准备书面工作汇报和相关基础资料,安排好现场检查等具体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
刘凯 029-87294573 13892815539
方义 029-81002389 13709286787
二OO七年十二月三日
主题词:新农村 电气化 考评 通知
抄送:省电力公司,西安供电局、咸阳供电局、渭南供电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12月3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