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07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省级补助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
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汉中、安康、商洛市发展改革委:
为了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经研究,现下达2007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省级补助资金1000万元,其中西安市50万元、铜川市55万元、宝鸡市185万元、咸阳市20万元、渭南市495万元、汉中市60万元、安康市20万元、商洛市115万元。具体项目和投资安排详见附表。
该项资金从我委《关于下达2007年省级预算内基建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07]303号)确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中支付。请财政厅相应成立预算和拨款。
请接此通知后,严格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2007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省级补助资金投资计划表.xls
二○○七年十二月四日
主题词:农村饮水 投资 通知
抄送:省财政厅、水利厅、审计厅、统计局,有关市政府、水利(水务)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12月4日印发
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