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07年农业项目前期费
投资计划的通知
宝鸡市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省农村产业技术推广培训中心:
宝鸡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申请优质专用小麦基地续建项目前期费的请示》(宝市发改农字[2007]740号)、省农业厅《关于落实2007年度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省级配套资金的报告》(陕农业计财[2007]189号)、省农村产业技术推广培训中心《关于请求安排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规划编制工作经费的请示》(陕农产推[2007]01号)收悉。经研究,现下达农业项目前期费80万元,其中宝鸡市30万元、省农业厅20万元、省农村产业技术推广培训中心30万元。具体项目投资安排和工作内容详见附表。
该项资金从我委《关于下达2007年省级预算内基建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07]303号)确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中列支。请省财政厅相应划转预算和拨款。
请接此通知后,进一步加强组织,加快前期工作进度,保证前期工作成果质量。
二○○七年十二月四日
主题词:农业 前期费 通知
抄送:省财政厅、审计厅、统计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12月4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