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07年食品药品监管系统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第二批)的通知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为了加快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行政执法条件,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投资〔2007〕2991号文下达我省2007年中西部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900万元,专项用于岐山、蒲城、耀州等12个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办公业务用房建设(具体项目详见附表),现将计划下达给你局,并就有关项目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2359号)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督促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二、严格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要制定严格的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拨付前的审核和使用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三、项目管理实行定期报告制度。项目建设期间,由你局负责于每季度末向我委报送主要工程的形象进度、项目投资完成情况、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工程招标情况、工程概算执行情况以及工程管理措施等,保证按计划完成规划所确定的目标。
附件:2007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第二批).xls
二○○七年十二月十日
主题词:下达 投资 计划 通知
抄送:省财政厅、审计厅、统计局,各有关市发展改革委。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12月10日印发
共印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