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07年陕西省现代农业示范项目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
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省农业厅: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07年现代农业示范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07]3092号)精神,现将2007年陕西省现代农业示范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目2007年计划总投资163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300万元,我省地方配套1335万元(具体项目详见附表)。
二、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的管理。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能自行改变项目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在项目建设中要全面推行工程质量行政领导责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资金使用报账制,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三、认真落实配套投资。现代农业示范项目是中央补助投资的地方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投资计划落实配套投资,确保项目建设资金足额到位。国家补助资金要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31号令)的要求,使其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运行安全。要切实加强对现代农业示范项目的资金管理,建设资金要设立专门帐户,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四、高度重视项目实施工作。组织实施现代农业示范项目,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项目地位,突出特色,发挥项目对整个地区及广大农民的示范带动作用,使其真正为农业结构和农民增收服务。通过项目的示范、引导、辐射和带动作用,探索我省不同地区现代农业发展道路、发展方向及组织形式,加快我省现代农业的步伐。
请据此通知,抓紧下达投资计划,编制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后开工建设。请省财政厅相应划转预算和拨款。
附件 2007年陕西省现代农业示范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投资计划表.xls
二○○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主题词:下达 投资 计划 通知
抄送:国家发改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12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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