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07年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投资计划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
为了支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根据中组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抓紧解决部分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06]2号)文件精神,国家发改委以发改投资[2007]2014号、3006号文件,下达我省2007年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其他投资(中央党费)8088万元。现根据《陕西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规划》将国家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计划建设项目3804个,总投资13504.2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8088万元含中央预算内投资6389万元和其他投资(中央党费)1699万元;地方自筹配套投资中省级预算内基建投资我委以陕发改投资[2006]1236号、[2007]1132号已下达完毕,其余投资由各地市县逐级落实。
二、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委常委会议纪要[2006]14号和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领导小组制定的《陕西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规划》、《陕西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方案》(陕村建发[2006]1号)文件等规定,以及基本建设管理要求,分工协作,紧密配合,切实做好计划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全面完成规划内的建设任务。
附件:2007年陕西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投资计划表.xls
二OO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下达 计划 通知
抄送: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统计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12月12日印发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