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陕西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
建设项目200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农村发展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下达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200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07〕3078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和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07]2713号)文件精神,现将2007年陕西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目2007年计划总投资940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300万元,地方配套投资6105万元(具体项目及建设内容和投资安排详见附表)。
二、各市、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和畜牧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项目建设布局、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和项目申报工作以畜牧主管部门为主负责,项目审批和投资计划上报、下达等工作以发展改革部门为主负责。市、县(区)发展改革和畜牧主管部门要加强协作,对已经上报的项目进行全面、认真核查,发现问题的项目,要按程序进行调整。
三、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市、县(区)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畜牧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组织实施和技术指导等工作。发展改革和畜牧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必要的项目稽查和审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目标。项目建设期间,每月5日前上报一次进展情况。项目建成后,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
四、请据此通知和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结合实际抓紧编制各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由市或县畜牧主管部门商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报省发改委和农业厅备案。
加强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项目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尽快恢复生猪生产、增加生猪供应、稳定猪肉价格而采取的重大举措,是加快生猪饲养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也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各级发展改革和畜牧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扎实地做好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确保质量、进度和投资效益。
附件:1、2007年陕西省生猪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小区)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2、2007年陕西省生猪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计划任务表(分发地市).xls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下达 投资 计划 通知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审计厅、统计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12月20日印发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