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震重灾区宝鸡市陈仓区生猪标准化
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宝鸡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上报宝鸡市地震灾区陈仓区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的请示》(宝市发改农字〔2008〕682号)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全力支持地震灾区抗震救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有关精神,按照省政府关于支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安排,经商省农业厅,现对你市地震重灾区陈仓区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在陈仓区的4个生猪规模养殖场改造标准化猪舍9栋3300平方米。完善兽医、常规防疫、消毒设施及检测设备,新建兽医室、消毒室等120平方米,购置红外测温仪、高压喷枪等消毒防疫器械。改造污水排放、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配套水电路设施等。
二、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706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家专项资金100万元,建设单位筹措606万元。
三、建设期限及效益
项目建设期一年。项目建成后可进一步促进灾区恢复生猪生产,提高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稳定生猪市场供应,促进当地农村经济发展。
请据此批复抓紧编制项目的初步设计,做好项目实施准备工作。
附件:地震重灾区宝鸡市陈仓区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表.xls
二○○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农业 实施方案 批复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办公厅,省农业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9月23日印发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