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汉滨区恒口镇小城镇经济综合开发
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安康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报送汉滨区恒口镇经济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安发改农经〔2008〕77号)悉。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恒口镇地处汉江流域的月河川道与恒河交汇处,是连接紫阳、汉阴、汉滨三县(区)的交通枢纽,历史文化积淀深厚。镇域总面积129平方公里,农产品丰富,气候条件优越。镇区规划面积10.3平方公里,是全国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镇。项目实施后将增强中心镇的集聚和辐射能力,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道路工程:镇区河堤路、南大街、和平路、永丰路和老街改造,总长3878米。河堤路长917.4米、宽6-10米,南大街长350米、宽10米,和平路长500米、宽8米,永丰路长790.8米、宽8米。路面采用20厘米C30混凝土,路基采用30厘米天然砂砾。老街总长1320米、宽5米,其中468米采用混凝土路面长,852米采用石板路面。石板路面采用4厘米厚50×100cm规格的石板,路基采用30厘米厚天然砂砾。
排水工程:排水管道总长1656米,采取雨污合流制;排水干管(D500-300)为钢筋混凝土,设排水检查井37口、雨水口74个。
农贸市场:交易大棚面积1200平方米,采用钢架拱型结构,屋面采用彩钢板。
绿化:道路两侧种植行道树,绿化路基边坡。
三、工程投资及工期: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551.88万元。项目建设期1年。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落实“四制”要求,抓紧项目建设。
附件:汉滨区恒口镇小城镇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项目总概算表.xls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示范镇 实施方案 批复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汉滨区人民政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9月24日印发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