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08-00711
发文字号: 陕发改农经〔2008〕1411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农经〔2008〕1411号  关于泾河彬县城区段防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08-09-28 11:35:00
陕发改农经〔2008〕1411号  关于泾河彬县城区段防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8-09-28

关于泾河彬县城区段防洪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咸阳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与市水利局联合报来的《关于报送泾河彬县城区段防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咸发改[2008]82号)收悉。经研究,并征求省水利厅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彬县县城地处彬县中部泾河干流川道地带,坐落于泾河阶地及与之相接的台塬上,上游有马莲河、蒲河、黑河等较大支流汇入泾河。彬县县城历史上遭受泾河洪水灾害频繁,现状防洪设施达不到10年一遇洪水标准,是我省泾河防汛的重点区域。县城现有人口4.64万人,随着彬长矿区的开发建设,城区经济社会发展明显加快,为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县城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同意建设泾河彬县城区段防洪工程。
  二、工程范围、规模和标准
  基本同意工程范围为泾河干流主城区火石咀大桥到鸣玉池村之间约6.1km河段;支流西沟河口以上0.789km河段,南沟河口以上2.155km河段,东沟姜塬街以下至入南沟口0.423km河段。工程建设规模为新修泾河干流右岸堤防5.94km,新修支沟堤防6.734km,其中西沟左右岸各0.789km,南沟左右岸各2.155km,东沟左右岸各0.423km;新修泾河干流堤防护基、护滩工程(磨盘坝)44座;疏浚泾河干流主河道3处总长2183m;新修排水涵闸3座,支流西沟、南沟防汛交通桥各1座。
  根据国家《防洪标准》(GB50201-94)和《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同意本工程按泾河30年一遇洪水标准(洪峰流量9730m3/s)设防,干流堤防和排水涵闸按3级建筑物设计。
  三、工程总体布置和主要建筑物
  基本同意堤线布置方案。干流堤防按最小堤距700m控制。鉴于泾河左岸银武高速公路已占据河道规划堤防位置,相应右岸堤防以最小堤距为控制进行布置,西沟以下宜适当加大堤距,保证河道行洪安全。支流堤防按现状堤线布设,西沟堤距20-25m、东沟堤距20m、南沟堤距25-40m。
  原则同意干支流堤防均采用梯形断面,干流堤顶宽8m,堤高4-10m;支流堤顶宽5.0m,西沟堤高2-6m,南沟堤高4-9m,东沟堤高3-5m。
  初设阶段应结合河床演变的分析论证,进一步优化堤线布置和河道整治方案;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结合对筑堤材料的进一步研究和河道整治挖填土方的综合利用,优化堤防断面结构设计,节省工程投资。
  四、工程占地、拆迁安置和环境保护
  工程占地范围确定基本合理,永久占地控制在702亩以内。本工程位于河漫滩和河道行洪区内,不存在拆迁安置等占地处理问题。
  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环保、水保措施,工程实施中注意做好落实工作。
  五、工程投资和工期
  工程估算总投资9200万元。建设资金由你市和彬县政府筹集解决。
  工程总工期2年。
  请据此抓紧编报工程初步设计,落实建设资金,做好建设准备工作。


                                                                                      二○○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水利工程  可行性研究  批复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水利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局,咸阳市政府、水利局,彬县政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9月28日印发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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