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08-00767
发文字号: 陕发改高技〔2008〕1524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高技〔2008〕1524号  关于加强陕西群力电工有限责任公司带电连接器的微波继电器产业化项目建设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08-10-30 17:39:00
陕发改高技〔2008〕1524号  关于加强陕西群力电工有限责任公司带电连接器的微波继电器产业化项目建设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8-10-30

关于加强陕西群力电工有限责任公司带电
连接器的微波继电器产业化项目建设的通知

陕西群力电工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08年电子专用设备仪器、新型电子元器件及材料产业化专项项目的复函》(发改办高技[2008]2078号)批准了你公司承担的带电连接器的微波继电器产业化项目。为加快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采用自主研发的电磁继电器关键技术、新增生产、试验设备、仪器,开发生产带电连接器的微波继电器,建设专门的生产线。
  二、 该项目列入国家资金补助计划,总投资5400万元,国家安排补助资金600万元。国家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项目产业化过程中的研究开发和所需软硬件设备的购置。
  三、 你公司要严格按照《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尽快完成初步设计,报省发改委。
  四、 项目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施工监理制、招投标制和合同制,应严格按照招标内容和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执行节能、降耗等有关要求,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并在确定的建设期内实现项目建设目标。按季度将项目执行情况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二OO八年十月三十日

 


主题词:加快  项目  建设  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0月30日印发
                              共印15份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