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建中鸡煤炭集运站核准项目的批复
陕西地方铁路煤炭集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新建包西铁路中鸡站煤炭集运站工程核准申请报告》(陕地集运发[2008]7号)悉,经研究,为解决陕蒙交界地区煤炭运输问题,同意核准新建中鸡站煤炭集运站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经济运量
2015年(初期)运量为300万吨/年, 2020年(近期)运量为500万吨/年。煤源以龙源国际投资公司参股的煤矿为主,并适当吸引周边中小矿的煤炭。
二、集运站方案
在包西铁路中鸡站新建一条筒仓快速定量装车系统,采取站对左装车线设置方案,装车线有效长按装车点后能满足整列5000吨装车要求为依据。
在中鸡车站原有4条到发线基础上新增一股到发线和一股机走线,总规模6股道。设置机待线和存车线,集运站预留远期扩建条件和西安端疏解线条件。
集运站管理采取铁路方代管模式。
站内其它设计标准与包西线保持一致。
储煤场及装卸车等易产生粉尘污染的工作场所应采取严格的屏障措施,并加强绿化和环境治理工作。
三、建设用地
建设项目永久用地467亩,并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
工程估算总投资15138万元,其中:静态投资14861万元(详见附表)。资本金为总投资的50%,其余部分申请银行贷款解决。建设所需资金由合资组建的陕西地方铁路煤炭集运有限公司负责筹措解决,参股各方资本金比例为:
龙源国际投资公司出资70%,
陕西省地方铁路公司出资30%。
五、建设工期
建设工期1年,并与包西铁路同步实施。
六、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以上内容如需调整,应及时报我委审定。
请按此批复精神,抓紧开展各项建设工作。
二OO八年十月三十日
主题词:铁路 集运站 项目 核准 批复
抄送:省国土资源厅、环保局,西安铁路局,省地方铁路公司,西延铁路公司,榆林市发展改革委,神木县政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0月30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