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定边县利用北欧投资银行
贷款建设马铃薯精淀粉深加工生产线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榆林市发展改革委:
定边县利用北欧投资银行贷款建设马铃薯精淀粉深加工生产线项目,2006年我委以陕发改外资[2006]180号文批复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于建设条件发生变化,原批准的投资规模不能满足建成需要,经研究,同意调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项目建设地址、建设内容、招标内容及外债偿还主体、方式保持不变,继续执行陕发改外资[2006]180号批复精神,项目总投资扩大到6800万元。其中利用北欧投资银行贷款仍为490万美元(折人民币3381万元),项目单位自筹和申请国内银行贷款增加到3419万元。
请据此抓紧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尽快组织实施。
二OO八年十一月三日
主题词:国外贷款 项目 可研报告 调整 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1月3日印发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