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中药经皮给药制剂
“小儿清热宣肺贴膏”高技术产业化
示范工程建设的通知
陕西摩美得制药有限公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08年生物医药、生物医学工程、生物育种高技术产业化专项项目的复函》(发改办高技〔2008〕2223号)批准你单位承担的中药经皮给药制剂“小儿清热宣肺贴膏”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列入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生物医药专项及国家资金补助计划。为了加快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该项目属于企业自主决策、报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促进经皮给药技术在现代中药产业中的应用,提高中药贴膏剂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实现小儿清热宣肺贴膏的产业化,满足儿童呼吸系统疾病安全用药需求。主要建设贴剂制备车间、透皮给药系统研究中心等,形成年产小儿清热宣肺贴膏800万盒的生产能力。建设地点为咸阳市,建设期3年。
三、项目总投资7063万元。其中,国家安排资金450万元,主要用于产业化研发和工艺技术示范。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尽快完成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五、项目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施工监理制、招投标制和合同制,应严格按照招标内容和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执行节能、降耗等有关要求,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并在确定的建设期内实现项目建设目标。按季度将项目执行情况报送我委。
二○○八年十一月四日
主题词:高技术 项目 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1月4日印发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