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08-00783
发文字号: 陕发改高技〔2008〕1562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高技〔2008〕1562号  关于加快实时荧光定量PCR智能化诊断系统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建设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08-11-04 17:21:00
陕发改高技〔2008〕1562号  关于加快实时荧光定量PCR智能化诊断系统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建设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8-11-04

关于加快实时荧光定量PCR智能化诊断系统
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建设的通知

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08年生物医药、生物医学工程、生物育种高技术产业化专项项目的复函》(发改办高技〔2008〕2223号)批准你单位承担的实时荧光定量PCR智能化诊断系统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列入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生物医学工程专项及国家资金补助计划。为了加快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该项目属于企业自主决策、报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推动定量基因检测技术的普及,提升生物医药领域分子诊断水平,实现实时荧光定量PCR智能化诊断系统的产业化,满足我国快速分子诊断仪器的市场需求。主要建设诊断仪器与诊断试剂生产线,以及研发设计实验室等,形成年产实时荧光定量PCR智能化诊断系统2300台的生产能力。建设地点为西安市,建设期3年。
  三、项目总投资6200万元。其中,国家安排资金800万元,主要用于产业化研发和工艺技术示范。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尽快完成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五、项目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施工监理制、招投标制和合同制,应严格按照招标内容和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执行节能、降耗等有关要求,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并在确定的建设期内实现项目建设目标。按季度将项目执行情况报送我委。

                                            二○○八年十一月四日

主题词:高技术  项目  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1月4日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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