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08-00796
发文字号: 陕发改石化〔2008〕1608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石化〔2008〕1608号  关于加快推进“气化陕西”有关问题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08-11-10 10:30:00
陕发改石化〔2008〕1608号  关于加快推进“气化陕西”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8-11-10

关于加快推进“气化陕西”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地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我省天然气利用工作,使目前还未通气的地区尽快实现气化,经我委组织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并请示省政府同意,我省拟用四年时间,全面气化陕西,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加快修编我省天然气利用规划。我省2001年编制的《陕西省天然气输送管道30年规划》,提出用30年时间实现100%的市、80%的县城通气,非农业人口气化率达到90%的目标。但随着长庆气田开发力度的进一步加快,预计今后气量紧张的矛盾会得到有效缓解,加之西气东输二线和川气东送工程的实施,我省将面临多气源供给的良好局面。经与有关方面研究,提出提前实现气化全省的目标:在2013年达到100%市县及部分重点镇气化,气化人口1100万人,气化户数350万户,据此,由省天然气公司具体负责修编《陕西省天然气输送管道30年规划》,各市负责修编本市天然气利用规划。
  二、加快气化的具体工作。一是通过长输管道和CNG站供给实现输配气,由省天然气公司负责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新建宝鸡(眉县)-汉中、泾阳-虢镇等十余条天然气长输管道,总长度1300公里;同时加快一批输、储配气站建设。二是由各市负责对目前还未气化的59个县及部分镇按照长输管道建设的时间节点,尽快完成城市配网。
  三、“气化陕西”是一项涉及面宽、协调量大的系统工程,省上将成立由省政府领导担任组长,省政府分管秘书长、省发改委和长庆油田领导担任副组长,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地市主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确保这项惠民工程顺利实施。
  各方面要从现代化陕西建设的大局出发,积极配合、大力协作,推进气化陕西前期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地市于11月13日前将参加“气化陕西”领导小组成员的人员名单反馈我委。

                                            二○○八年十一月十日

主题词:加快  推进  气化  通知 
抄送:省投资集团,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1月10日印发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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