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08-00803
发文字号: 陕发改外资〔2008〕1649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外资〔2008〕1649号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利用国外优惠紧急贷款规划的请示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08-11-18 10:21:00
陕发改外资〔2008〕1649号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利用国外优惠紧急贷款规划的请示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8-11-18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汶川地震
灾后恢复重建利用国外优惠紧急贷款
规划的请示的通知
汉中、宝鸡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利用国外优惠紧急贷款规划的请示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外资[2008]2954号文印发,现转发给你们。
这次国家灾后重建利用国外优惠紧急贷款规划安排我省亚行贷款1亿美元,主要用于我省勉县、略阳、宁强和陈仓区四个重灾县(区)的教育、交通领域灾后恢复重建项目,项目基本确定。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精神,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落实项目前期准备费,抓紧研究制订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OO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主题词:转发 灾后重建 贷款规划 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1月18日印发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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