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
半导体照明与光伏产业发展规划的批复
西安半导体照明与光伏产业领导小组:
报来《关于西安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半导体照明与光伏产业发展规划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西安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半导体照明与光伏产业发展规划。现批复如下:
一、《西安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半导体照明与光伏产业发展规划》围绕国家新能源发展战略和西安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总体发展目标,明确了西安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半导体照明与光伏产业发展的思路、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该规划目标、任务比较明确,符合国家和陕西省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中对半导体照明与光伏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
二、在实施《西安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半导体照明与光伏产业发展规划》中,要切实抓住我国半导体照明与光伏产业发展契机,充分利用陕西省西安市及周边地区良好的产业基础,坚持培育与引进并举、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并行、自主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突出特色,实现错位发展。
三、要进一步建立和营造有利于半导体照明与光伏产业集聚发展的政策环境和发展氛围,积极落实配套措施,实施示范引导工程,在下列领域推进一批重点项目建设,确保西安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半导体照明与光伏产业发展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
(一)大力推进半导体照明与光伏产业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基地内企业和研究机构提供公共技术服务、产业化服务和政策法规服务。
(二)加强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重点推进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应用开发中心建设,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与技术转移步伐,为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三)在MOCVD、硅材料制造和加工设备、LED芯片与封装、新型高效晶体硅电池和薄膜电池等方面,突破一批关键技术,重点推进一批产业化项目建设。
四、请你单位对西安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半导体照明与光伏产业发展规划中提出的重点项目,进一步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加大力度推进项目建设。对需申请国家支持的项目,按照《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43号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有关单位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报送我委。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生物基地 规划 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1月21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