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
2009年信息安全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各扩权县发展改革局,西安、宝鸡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高校,省级有关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27号)和《国家信息安全“十一五”规划》(国信安[2007]2号)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我国信息安全产业的竞争力,提升信息安全专业化服务水平,增强信息系统的自主可控能力,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健康快速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组织实施2009年信息安全专项。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09年信息安全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本次信息安全专项项目分为两批申报,第一批项目申报日期截止2008年12月1日,第二批项目申报日期截止2009年3月1日。请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简介和有关附件等材料一式三份报送我委,并提供电子文本。同时,请项目单位及时登陆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系统http://www.ndrc.gov.cn/,履行相关网上申报手续。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09年信息安全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
联系人:侯 斐
电 话:87294957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信息安全 产业化 项目 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1月25日印发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