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08年渭河流域污水处理设施
建设项目省补助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
宝鸡、咸阳、渭南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
为了加快渭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改善流域生态环境,根据今年计划安排和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结合渭河流域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实际进展情况,按照优先安排已开工项目,支持鼓励地方政府积极建设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的原则,现安排下达给你们2008年渭河流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省补助资金投资计划3500万元(具体项目见附表)。其中省环保专项资金投资计划2500万元,省预算内基建资金投资计划1000万元,此项资金从我委印发的《关于下达2008年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和重大专项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08]526号)附表“三、重大续建项目”一栏中支付。请省财政厅相应成立预算并拨款。
请你们按照项目批复的建设内容和规模,认真抓紧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投资,确保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并请各市于2008年12月31日前,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分别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和环保局。
附件:2008年污水处理项目补助投资计划表(第二批).xls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下达 环保 投资 计划 通知
抄送:省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省财政厅、建设厅、审计厅、统计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1月23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