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09年第一批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
及重点流域工业污染源治理等备选项目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各企业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央关于扩大内需的战略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为做好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项目的编报,请你们抓紧做好2009年度第一批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及汉丹江、黄河流域工业污染源治理等备选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就组织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一)节能方面
“十一五”期间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确定的燃煤锅炉(炉窑)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系统节能)和绿色照明等工程项目。包括:节能设备和节能产品制造类项目,利用废弃物生产生物柴油、代煤项目,城市锅炉改造项目,绿色照明产业化,节能建材产业化项目等。
(二)节水方面
电力、钢铁、有色、石油石化、化工、造纸、纺织等高耗水行业节水改造项目,矿井水利用项目,冷凝水回收利用项目。
(三)资源综合利用方面
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项目以及提高资源利用水平为目标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项目。
(四)丹江口、黄河流域规划内的工业污染防治项目。仅限于列入国家规划内的项目(详见黄河流域治理项目附表)
二、项目选择原则
(一)突出重点。围绕节能降耗,集中资金,支持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节水等项目。
(二)规划内项目优先。列入国家规划内(汉丹江、黄河流域污染治理规划内项目)及国家其它规划内的项目,优先作为备选项目。
(三)企业综合利用实力强。承担项目的企业具有合理的经济规模,经济效益较好,企业银行信用等级AA以上,项目资本金落实。
(四)前期工作扎实。企业积极性高,项目配套条件好,前期工作基本落实,能够保证上半年按期开工建设,形成投资工作量。
(五)项目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项目实施后能够形成稳定的节能量(申报国家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的必需达到节约1万吨标准煤以上),有显著的节水、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效果。
三、项目组织申报
(一)各市发展改革委和集团公司,严格按照备选项目的主要原则和内容要求,遴选有关项目,突出重点,确保上报项目质量。
(二)需要上报的有关资料。
1、各市、集团公司上报文件。
2、备选项目汇总表级电子版。请按照项目的先后顺序,分节能、节水、资源综合、污染治理项目利用四个方面依次排列(详见附表一)。
3、项目基本材料。
(1)汉丹江、黄河流域规划内的工业污染防治项目和已开工建设的项目,请直接上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由甲级资质的咨询设计单位编制),项目的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相应级别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或贷款合同、授信协议)批复、环评批复;自筹资金证明(银行存款证明和企业用款说明及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相应级别环保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规划用地证明(需要新征土地的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申请补助500万元及以上项目,即项目总投资超过6250万元项目),材料一式2份。这部门项目我委将优先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2009年一季度申报项目。
(2)项目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请提供项目建议书、企业级别情况表(详见附表二)项目基本情况表(详见附表三)项目简介(包括项目主要内容、技术水平、前期准备情况等,节能项目应包括节能量测算,详见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节能量确定原则和方法)一式2份,并附电子版。
(3)申请节能财政奖励项目上报材料详见附件四,材料一式2份。
四、备选项目管理
环资处对各市和集团公司上报的备选项目,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专家评审通过的项目,对申报材料齐全的项目,将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其余项目进入项目库,作为申报国家资金支持和省节能专项资金安排的依据。对未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不再通知有关单位并退还材料。
五、上报时间
2008年12月5日前报我委环资处。
联 系 人:沈金凤
电话和传真:029-87291097
附件:1、备选项目汇总表;2、企业基本情况表;3、项目基本情况表.xls
附件:4、企业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项目申报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提纲.doc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资源节约 备选 项目 通知
抄送:省财政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1月26日印发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