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08-00868
发文字号: 陕发改石化〔2008〕1785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石化〔2008〕1785号  关于安康市中心城区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08-12-03 16:58:00
陕发改石化〔2008〕1785号  关于安康市中心城区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8-12-03

关于安康市中心城区天然气利用工程
项目核准的批复

安康市发展改革委:
  你市《关于报送安康市中心城区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核准的报告》(安发改工业〔2008〕411号)收悉。为了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改善当地生态环境,有效保护国家南水北调水源地,经研究,同意你市建设中心城区天然气利用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工程供气范围为安康市中心城区140平方公里,年供气规模为:近期3000万立方米,居民用户4.73万户15.8万人;远期7600万立方米,居民用户11.28万户37.7万人。主要建设天然气门站、储配站、中压输气管网、加气站等。
  二、供气气源。初期供气由长庆气田和西气东输二线气源经宝汉线、汉康线供给,远期由川东北气田通南巴区块供给。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0243万元,所需建设资金全部由你市招标确定的项目业主陕西逸达工贸有限公司自筹。
  四、环保、消防、职业安全卫生要严格按照设计规范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做到“三同时”。
  请做好该工程与天然气长输管线的衔接,择优选定站址,优化合建站总平面布置,节约用地,进一步优化城市管网布置。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天然气  工程  核准
抄送:省国土资源厅、建设厅、环保局,省投资集团公司,省天然气股份公司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1月24日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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