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旅游基础设施2008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渭南市发展改革委、陕西旅游集团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旅游基础设施2008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08]3271号),现将华山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0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你们,请抓紧安排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工作,确保新增中央投资计划尽快下达。市发展改革委、陕西旅游集团公司下达投资计划同时报我委备案。
二、全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与旅游、财政等部门的协作,特事特办,提高效率,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尽快完成前期准备工作,抓紧开工,确保形成实物工作量。
三、建设项目必须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等有关建设法规进行严格管理,并按国家核定的项目名称、规模、内容和标准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
四、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或用于偿还过去拖欠的工程款,要保证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五、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旅游部门及景区主管部门定期对项目建设进行检查,将执行监督检查情况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报送我委和省旅游局。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中央补助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
附件:陕西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08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xls
二OO八年十二月四日
主题词:旅游 投资 计划 通知
抄送: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统计局、省旅游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2月4日印发
共印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