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08年渭河中游防治治理工程
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西安、宝鸡、咸阳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0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08]65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08年渭河中游防洪治理工程中央预算内资金2000万元,其中:西安市600万元,宝鸡市700万元,咸阳市700万元。具体项目投资安排和建设内容详见附表。
请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如确需调整,必须按程序报批;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项目管理,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附件: 2008年渭河中游防洪治理工程中央预算内资金投资计划表.xls
二OO八年十二月五日
主题词:水利 投资 计划 通知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省水利厅、财政厅、审计厅、统计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2月5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