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08-00889
发文字号: 陕发改投资〔2008〕1826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投资〔2008〕1826号  关于下达农村沼气项目2008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08-12-05 11:24:00
陕发改投资〔2008〕1826号  关于下达农村沼气项目2008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8-12-05

关于下达农村沼气项目2008年
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下达农村沼气建设项目2008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发改投资〔2008〕3152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08年农村沼气建设项目投资计划30144万元,其中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18694万元,地方投资3741万元,农户自筹7709万元(具体项目详见附件)。
  该项目包括农村户用沼气、农村沼气乡村服务网点以及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共3大类。农村户用沼气项目安排宁强等81个县(市、区)实施“一池三改”94820户,总投资20742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4223万元,地方投资2845万元,农户自筹3674万元。农村沼气乡村服务网点项目安排金台等85个县(市、区)建设服务网点1330个,总投资4123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527万元,地方投资505万元,农户自筹1091万元。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项目安排周至等44个县(区、市)建设460个集中供气沼气工程,总投资5279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944万元,地方投资391万元,农户自筹2944万元。
  请各市尽快下达分解计划,认真落实建设条件,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全力加快新增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要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和工程建设过程的监督检查,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管理规定,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安全。各地项目建设情况要及时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农业厅。
  请省财政厅相应划转预算和拨款。

附件:1、农村沼气建设项目2008年新增投资计划汇总表
   2、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项目2008年新增投资计划表
   3、农村沼气乡村服务网点建设项目2008年新增投资计划表
   4、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建设项目2008年新增投资计划表

   附件1 2 3 4.xls

 


                           二○○八年十二月四日

 


主题词:农业  投资  计划  通知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统计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2月4日印发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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