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08年
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市发展改革委、水利(水务)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水务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08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08]3141号)精神,按照《陕西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经研究,现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08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15225万元,涉及解决35.3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其中:西安市2196万元 、5.2万人,铜川市497万元、1.2万人,宝鸡市2045万元、4.5万人,咸阳市2089万元、4.6万人,渭南市2210万元、5.2万人,汉中市951万元、2.2万人,安康市1946万元、4.4万人,商洛市1253万元、3.3万人,延安市1815万元、4.2万人,杨凌示范区223万元、0.5万人。具体项目和投资安排详见附表。
请接通知后,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发改农经[2007]1668号)要求,落实建设条件,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抓紧组织实施,确保2009年3月前完成各项建设任务。新增投资要及时用于土建安装和设备、材料购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加快推进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附件:1、2008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新增预算内投资计划总表
2、2008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新增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二○○八年十二月一日
主题词:水利 投资 通知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卫生厅、审计厅、扶贫办,统计局,各市政
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2月1日印发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