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四期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陕西师范大学:
《关于申请对长安校区四期建设项目进行立项的报告》(陕师校字[2008]76号)收悉。为促进你校教育事业发展,结合校区现状,经研究,同意你校长安校区四期建设项目。现将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主要用于本专科学生宿舍、研究生公寓、校医院和锅炉房等后勤附属用房。
二、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2.3亿元,资金由你校自筹解决。
请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二OO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主题词:高校 建设 项目建议书 批复
抄送:省教育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西安市建委、规划局,长安区人民政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2月19日印发
共印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