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08年第二批丹江口库区及上游
水土保持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商洛、安康、汉中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0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08]65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6550万元,其中商洛市2382万元,安康市3343万元,汉中市825万元。具体项目和投资安排详见附表。
请接通知后,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印发的《陕西省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陕发改农经[2008]1201号)和省上批准的小流域综合治理初步设计,抓紧落实各项建设任务,尽快组织实施;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效益,按月向省级有关部门报送项目进展情况。
附件:2008年第二批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xls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水土保持 投资 通知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办公厅,长江水利委员会,
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水利厅、审计厅、统计局、
水保局,商洛、安康、汉中市政府、水利(水务)局,旬阳、柞水县政府、发展计划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2月22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