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汉中市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
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的批复
汉中市发展改革委、水利局、财政局:
你们联合报来的《关于报送汉中市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的报告》(汉发改农经〔2008〕722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陕西省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纲要的复函》(发改农经〔2008〕1357号)和《陕西省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纲要》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基本同意该规划,并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规划范围为汉中市9个区县、115个乡(镇)的546个行政村,涉及石门、宝珠寺等9座水库的移民,覆盖总人口17.96万人,其中移民人口6.04万人,各类影响人口11.92万人。规划近期水平年为2010年,中长期和远期规划水平年分别为2020年和2026年。
二、基本同意规划任务和目标。规划以解决库区和移民安置区长远发展问题为主要任务,重点是加强基本口粮田建设及配套水利设施建设,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移民村群众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规划近期目标是通过加大投入,解决制约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使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基本达到当地“十一五”末平均水平。中远期目标是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最终使移民生活水平达到当地农村平均水平,实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与当地农村同步发展。
三、基本同意近期规划项目和主要建设内容。基本口粮田和农田水利设施项目改造基本农田14860.3亩,农田水利设施配套新打机井9眼,渠道208.95km,管道1.73km,新改建堰塘63口、抽水站15座,河堤治理2.11km,枢纽、坝6座;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新打机井91眼,水池158座,铺设管道939.98km,枢纽5个,沉淀池5座;交通项目新修柏油路11km,砼路137.39km,泥结石路面307.4km,桥17座;供电项目架设高压线46.39km,低压线32.7km,安装变压器9台;社会事业项目新建校舍12067m2,配套教育仪器2204套,课桌3090张,建设文化室3628 m2,卫生室10898m2,购买医疗设备18套;通讯广播电视项目,铺装有线电视传输线路71.4km,放大器552台,配装供电器34台,广播线路6.5km,广播13套; 沼气项目建设沼气池500口; 生态环境治理项目2处;生产开发项目种植无公害蔬菜等经济作物161302亩,种植柑桔、核桃等林果12403亩,水产养殖211亩,家畜(禽)养殖11500头(只)。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项目培训移民10849人。
四、规划近期项目总投资25823万元,其中基本口粮田及农田水利设施配套项目8945万元,饮水安全、交通、供电、社会事业、广播电视、沼气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3326万元,生态及环境保护项目104万元,生产开发项目2641万元,技能培训项目692万元,监测评估费115万元。项目建设资金在用好已有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调整完善后的库区维护资金等移民专项资金的同时,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对移民的扶持作用,稳步增加移民专项资金投入,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加强协调的原则,加大资金整合力度,通过已有项目规划和资金渠道筹措解决。
五、请你市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建立高效协调的工作机制,在有关专项规划、项目和资金安排上,加大对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倾斜,优先安排,优先实施,确保规划顺利实施。规划内的建设项目要按照有关法规,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做好前期工作,重点工程和规模较大的项目的实施,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以及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等制度,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
省发展改革委 省水利厅 省财政厅
二○○九年九月二日
主题词:移民 发展 规划 批复
抄送:国务院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省政府办公厅,汉中市政府,市移民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9月2日印发
共印20份